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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·15】以案说险--发生交通事故,有意揽责是否有风险?

2023-03-20 09:30:10 来源: 阅读:-

3·15】以案说险--发生交通事故,有意揽责是否有风险?


【案情简介】

202211月,陈女士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至某十字路口,在绿灯正常直行时,与一台冲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。电动车上一大人一小孩受伤,本车受损轻微。对方称自己的电动车没有保险,自己也没钱赔偿,要求陈女士自己认全责。陈女士见对方衣着朴素,猜测对方经济可能确实不太好,加上对方态度诚恳,两个人又受伤了,就主动承担了事故的全责。

然对方在陈女士承担全责后,不断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诉求,对其生活及工作带来了困扰。

【风险提示】
有意承担刑事责任风险在交通事故中,部分伤者身体会出现时反应,现场自认受伤轻微无需赔偿,后续可能会进展为重大人身伤亡,根据《刑法》第133条规定: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期徒刑或者拘役.…”如果车主私了揽责,很有可能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。可能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根据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条款约定,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非医保费用,所以部分超出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可能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,另外,诉讼费、仲裁费也有可能让事。故责任方自行承担,这将大大加重车主自行承担的费用范围。 可能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三者损失 不是车主全责,私了揽责认全责,经过现场查勘,或者走访周边了解情况,发现车主隐瞒事实,因为涉及事故真实性,保险公司有可能对商业险不承担赔偿责任,还有可能引发其他诉讼问题


(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供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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